六安市“慈善一日捐”2014“爱心圆梦大学”
贫困大学新生助学活动方案
一、活动名称和宗旨
活动名称:六安市“慈善一日捐”2014“爱心圆梦大学”贫困大学新生助学活动。
宗旨:通过活动的开展,充分体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贫困大学新生的关怀,通过社会捐赠帮助贫困大学新生顺利跨入大学校门;在社会中倡导助人、奉献的社会风尚,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关注、参与慈善事业;通过活动集中展示贫困大学新生在困境中自强不息、励志成才的精神风貌。
二、资助对象与申请条件
资助对象为本市城乡2014年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城乡困难家庭大学新生。申请者应符合如下条件:
1、户籍在我市并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且为全日制本科(二本以上)的农村或城镇贫困家庭的大学新生;
2、经县(区)民政部门批准纳入城乡低保家庭及其它特殊困难家庭的大学新生;
3、遵纪守法,勤奋诚实,品行优良;
4、在申请本次资助款时,没有获得其它助学资助。如发现有重复资助的,将取消获得本次资助的资格。
三、资助名额及标准
全市共资助大学新生334名。资助标准为3000 元/人。
四、活动时间:2014年7月20日至8月20日。
五、申请资助工作程序
1、此项工作由县(区)团委负责牵头,县(区)慈善协会(民政局)配合,具体组织实施。
2、申请者本人接到普通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后,属市直名额指标的,向团市委提出申请;属各县(区)名额指标的,由申请人向所在地县(区)团委提出申请,申请书需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申请者填写《六安市慈善一日捐 2014“爱心圆梦大学”贫困大学新生助学活动申请资助表》(一式三份,填报《申请表》视为同意表中的信息可以对媒体进行公布)。经所在地县(区)团委初审后报县(区)慈善协会或民政局审定。属市直指标的,报市慈善协会审定。
4、市慈善协会根据县(区)慈善协会或民政局审定的救助名单,将资助款拨给县(区)慈善协会或民政局。由县(区)慈善协会或民政局组织发放。
六、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认真谋划。解决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顺利上学的问题,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关心教育,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促进教育公平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培养人才、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统一思想,精心谋划,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圆梦大学活动的各项工作。
2、精心组织,相互协作。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的工作部署,主动作为,认真落实。同时,要深入发动,认真摸排本地区困难大学生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受助学生的资料搜集,力争让党和国家的慈善政策惠及更多贫困大学新生。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选定当地最有影响力的媒体,进一步加大慈善事业、“爱心圆梦大学”活动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力度,要开设活动专栏,并以典型人物专题、捐赠活动报道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新闻宣传活动,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让困难学生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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