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有爱无障 爱心启航”精准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慈善力量助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通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整合社会资源,更好地保障残疾人民生,推动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共享发展成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为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帮扶。同时,以此项目为契机,弘扬慈善文化,宣传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的善举,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关注和参与残疾人帮扶事业,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二、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市慈善总会从社会捐赠款中安排40万元。
三、资助对象与申请条件
1. 资助对象
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符合条件的一级、二级重度持证残疾人。
2.申请条件:
①户籍与身份要求:户籍所在地为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并能提供有效的残疾人证和户口本复印件。残疾人证需为现行有效的法定证件,户口本复印件应包含户主及申请人信息页。
②家庭经济条件:申请人家庭现属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其中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的重度残疾人家庭优先。家庭经济状况以民政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认定数据为准。
3.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填写《2025年“有爱无障 爱心启航”精准帮扶项目资助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①本人残疾人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②家庭特困相关证明材料(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低保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证明等);
③其他能够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如医疗费用单据、收入证明等,如有可提供)。
四、资助名额及标准
1.资助名额
在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范围内,共计划资助残疾人100名,其中:金安区40名,裕安区45名,叶集区15名。各区根据实际摸排情况,在资助名额范围内确定最终受助人名单。
2.资助标准
按照4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帮助受助残疾人改善生活条件、缓解经济压力。
五、项目实施时间
2025年9月至11月。
1.启动筹备阶段(2025年9月初至9月10日)
市残联、市慈善总会联合发布项目实施方案,向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安排工作任务;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新闻媒体等渠道宣传项目内容,提高项目知晓度,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了解项目信息。
2.摸底申报阶段(截止2025年9月30日前)
三区残联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资助对象摸排工作。按照《2025年“有爱无障 爱心启航”精准帮扶项目资助申请表》(附件1)要求,组织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并联合区慈善协(总)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准确。三区需在9月30日前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市残联。
3.审核与公示阶段(2025年10月9日至10月20日)
在收到各县区报送的申报材料后,市残联联合市慈善总会对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市慈善总会召开驻会会长办公会议,最终确定受助人名单。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或电话回访,进一步核实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残疾情况等信息。拟资助人员名单将在市慈善总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有异议的申请人,市慈善总会会同市残联将进行再次核查,根据核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4.资金发放阶段(截止2025年10月30日前)
市慈善总会根据审定的受助人员名单,将资助款下拨至三区慈善协(总)会账户。三区慈善协(总)会负责组织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资助款通过银行打卡方式发放到受助残疾人或其监护人账户,并留存发放凭证。有条件的地区,也可组织举行资助款发放仪式,扩大项目影响力。
5.总结反馈阶段(2025年11月中旬)
三区残联会同慈善协(总)会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内容包括活动开展过程、资助人员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等。整理好活动情况报告及慰问对象花名册(含电子版),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报送至市残联和市慈善总会。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救助程序。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慈善协(总)会、残联要高度重视此次帮扶项目,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捐赠款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项目规定的使用范围,按照规定程序精准救助帮扶对象,确保每一个环节规范有序,杜绝违规操作,杜绝优亲厚友,切实将慈善捐款发放到真正需要救助的残疾人手中。
2.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公开透明。三区要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对象、使用过程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布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项目实施在阳光下运行。
3.加大宣传力度,弘扬慈善精神。三区慈善协(总)会、残联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慈行善举,挖掘和报道受助残障人士的感人故事。引导更多的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和社会各界关注残疾人事业,积极参与慈善活动,共同营造全社会关爱残障群体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