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本级“慈善一日捐”资金“扶残助学”公告 六安市慈善总会 2013年第3号 经市本级“慈善一日捐”募集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市本级2012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所筹募的资金中安排15万元,用于开展六安市“慈善一日捐”2013“扶残助学项目”。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申请条件 1、资助对象为具有六安市户籍,目前就读于六安市城区和各县区普通小学、初中、高中及中职阶段的农村(城镇)在校残疾学生。 2、申请人必须是持有二代残疾证的残疾学生; 3、遵纪守法,勤奋诚实,品行优良; 4、必须是低保家庭或特困家庭的学生。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全市共资助残疾学生300名。资助标准为500元/人。 三、申请资助工作程序 1、活动时间为2013年8月。由县(区)残联负责牵头,县(区)慈善协会(民政局)配合,具体组织实施。 2、凡符合条件者向所在地县(区)残联提出申请,申请书需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申请者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填报《申请表》视为同意表中的信息可以对媒体进行公布)。经所在地县(区)残联初核后报县(区)慈善协会或民政局审定。 4、市慈善协会根据县(区)慈善协会或民政局审定的救助名单,将资助款拨给县(区)慈善协会(民政局)。由县(区)慈善协会或民政局组织发放。
扶残助学名额分配表
市县(区) |
总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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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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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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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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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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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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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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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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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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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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