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慈善一日捐”2016“爱心圆梦大学”助学公告
市直单位“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第1号
经市直单位“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市直单位2015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所筹募的资金中安排104万元,用于开展六安市“慈善一日捐”2016“爱心圆梦大学”贫困大学新生助学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申请条件
资助对象为本市城乡2016年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城乡困难家庭大学新生。申请者应符合如下条件:
1、户籍在我市并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且为全日制本科的农村或城镇贫困家庭的大学新生;
2、经县(区)民政部门批准纳入城乡低保家庭及其它特殊困难家庭的大学新生;
3、遵纪守法,勤奋诚实,品行优良;
4、在申请本次资助款时,没有获得其它助学资助。如发现有重复资助的,将取消获得本次资助的资格。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全市共资助大学新生260名。资助标准为4000 元/人。
三、活动时间:2016年7月10日至8月20日。
四、申请资助工作程序
1、此项工作由县(区)慈善协会(民政局)负责牵头,县(区)团委负责摸底、申请和申报。
2、申请者本人接到普通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后,属市直名额指标的,向团市委提出申请;属各县(区)名额指标的,由申请人向所在地县(区)团委提出申请,申请书需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申请者填写《六安市“慈善一日捐”2016“爱心圆梦大学”贫困大学新生助学活动申请资助表》(一式三份,填报《申请表》视为同意表中的信息可以对媒体进行公布)。经所在地县(区)团委初审后报县(区)慈善协会或民政局审核。属市直指标的,报团市委审核。
4、市慈善协会对县(区)慈善协会或民政局审核的救助名单,汇总上报市爱心扶贫助学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将资助款拨给县(区)慈善协会或民政局。由县(区)慈善协会或民政局组织发放。
大学生助学资助名额分配表
县区名称 |
分配名额 |
霍邱 |
40 |
金寨 |
40 |
霍山 |
20 |
舒城 |
35 |
金安 |
35 |
裕安 |
35 |
开发区 |
10 |
叶集试验区 |
15 |
市直 |
30 |
合计 |
2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