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本级“慈善一日捐”善款资助“特困留守儿童”的公告
六安市慈善总会
2012年第3号
经研究,决定从市本级2011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所募集的资金中安排10万元,用于实施六安市“慈善一日捐”2012“农村特困留守儿童生活资助行动” 项目,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资助对象:户籍在六安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家庭留守儿童。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18周岁以下儿童;
2、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外打工;
3、家庭特困;
4、具备以上条件的军烈属和计划生育两女户优先。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在全市范围内援助100名农村特困留守儿童,资助标准1000元/人。
三、资助行动流程
活动时间安排为11月份。主要分为宣传公告、逐级上报审核、社会公示、资金发放四个步骤,具体流程如下:
1、六安市慈善总会、六安市民政局、六安市妇联联合发布六安市“慈善一日捐” 2012“农村特困留守儿童生活资助行动” 项目实施公告。
2、凡符合条件者可向乡镇街妇联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乡镇街妇联根据已摸底掌握的情况组织筛选审核,加盖公章。填表者视为同意表中信息可以经媒体进行公布。
3、经所在地县(区)妇联初审后报县(区)慈善协会或民政局审核。最后报市妇联、市慈善协会共同审定。
4、以上程序完毕后,在市慈善协会、市妇联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
5、市慈善协会将根据审定的救助名单,将资助款拨给县(区)慈善协会(民政局)。由县(区)慈善协会(民政局)发放。
六安市“慈善一日捐”2012“农村特困留守儿童生活资助行动”名额分配表
县 区 |
人数 |
裕安区 |
14 |
金安区 |
14 |
霍邱县 |
16 |
寿 县 |
14 |
金寨县 |
13 |
霍山县 |
13 |
舒城县 |
10 |
叶集试验区 |
4 |
开发区 |
2 |
合计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