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从市本级2011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所募集的资金中安排20万元,用于实施六安市“慈善一日捐”2012“单亲贫困母亲援助行动”项目,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和宗旨
活动名称:六安市“慈善一日捐”2012“单亲贫困母亲援助行动”。
活动宗旨:通过活动开展,充分体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单亲贫困母亲家庭的关怀,援助母亲,温暖家庭,在社会中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倡导爱心、奉献的社会风尚,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关注、参与慈善事业。
二、组织实施
市慈善协会、市民政局、市妇联。
三、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资助对象:户籍在六安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乡单亲贫困母亲。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单亲母亲;
2、家庭贫困;
3、有需要抚养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残疾人等子女;
4、遵纪守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5、具备以上条件的军烈属和计划生育两女户优先。
四、资助名额及标准
在全市范围内援助100名单亲贫困母亲,资助标准2000元/人(户)。
五、援助行动流程
活动时间为11月份。主要分为宣传公告、逐级上报审核、社会公示、资金发放四个步骤,具体流程如下:
1、六安市慈善总会、六安市民政局、六安市妇联联合发布六安市“慈善一日捐”2012“单亲贫困母亲援助行动项目”实施公告。
2、凡符合条件者可向乡镇街妇联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乡镇街妇联根据已摸底掌握的情况组织筛选审核,加盖公章。填表者视为同意表中信息可以经媒体进行公布。
3、经所在地县(区)妇联初审后报县(区)慈善协会或民政局审核。最后报市妇联、市慈善协会共同审定。
4、以上程序完毕后,在市慈善协会、市妇联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
5、市慈善协会将根据审定的资助名单,将资助款拨给县(区)慈善协会(民政局)。由县(区)慈善协会(民政局)发放。
六、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单亲贫困母亲援助行动项目”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关心弱势群体,为妇女儿童、困难家庭解难题、办好事的具体体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建设幸福六安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统一思想,主动作为,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做好援助行动的各项工作。
2、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项目申报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和规范流程,确保援助金发放到位,把善事办好办实。要认真做好项目资料的整理和归档,便于接受检查、审计和向社会公布。
3、强化宣传。要进一步加大慈善一日捐活动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让困难群众和家庭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及社会大家庭的温暖,进一步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加入到慈善事业中来。
六安市“慈善一日捐”2012“单亲贫困母亲援助行动”名额分配表
县 区 |
人数 |
裕安区 |
14 |
金安区 |
14 |
霍邱县 |
16 |
寿 县 |
14 |
金寨县 |
13 |
霍山县 |
13 |
舒城县 |
10 |
叶集试验区 |
4 |
开发区 |
2 |
合计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