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本级“慈善一日捐”资金助学公告
六安市慈善总会
2012年第1号
经研究,决定从市本级2011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所筹募的资金中安排60万元,用于开展“六安市‘慈善一日捐’2012‘爱心圆梦大学’贫困大学新生助学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申请条件
资助对象为本市城乡2012年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城乡困难家庭大学新生。申请者应符合如下条件:
1、户籍在我市并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且为全日制本科(二本以上)的农村或城镇贫困家庭的大学新生;
2、经县(区)民政部门批准纳入城乡低保家庭及其它特殊困难家庭的大学新生;
3、遵纪守法,勤奋诚实,品行优良;
4、在申请本次资助款时,没有获得其它助学资助。如发现有重复资助的,将取消获得本次资助的资格。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全市共资助大学新生300名。资助标准为2000 元/人。
三、申请资助工作程序
1、活动时间为2012年7-8月。由县(区)慈善协会(民政局)负责牵头,县(区)团委配合,具体组织实施。
2、申请者本人接到普通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后,属市直名额指标的,向团市委提出申请;属各县(区)名额指标的,由申请人向所在地县(区)团委提出申请,申请书需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申请者填写《六安市慈善一日捐 2012“爱心圆梦大学”贫困大学新生助学活动申请资助表》(一式三份,填报《申请表》视为同意表中的信息可以对媒体进行公布)。经所在地县(区)团委初核后报县(区)慈善协会或民政局审批。属市直指标的,报市慈善协会审批。
4、市慈善协会根据县(区)慈善协会或民政局审核确定的救助名单,将资助款拨给县(区)慈善协会或民政局。由县(区)慈善协会或民政局组织发放。
大学生助学资助名额分配表
市县(区) |
总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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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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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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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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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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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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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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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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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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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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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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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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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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