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慈善总会公告
2011年第4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经市“慈善一日捐”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市本级2010年“慈善一日捐”所募资金中安排24万元,用于资助全市城乡低保或贫困家庭聋儿语言康复训练。
一、项目名称
六安市“慈善一日捐”2011“贫困家庭聋儿语言康复行动”
二、任务目标
——2011年度启动为全市城乡40名贫困家庭聋儿开展语言康复训练。
三、资助条件
——年龄不超过6周岁,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的城乡低保或贫困家庭聋儿。
四、资助标准
——康复一个有剩余听力的聋儿约需1.5万元,2011年市慈善协会为每个孩子资助6000元,其余经费由市残联从其它渠道筹集;
——市慈善协会资助款6000元主要用于聘请教师、保育员,制作耳膜、购买电池、康复教材、家长培训、康复评估等项目开支。
五、工作流程
(一)六安市慈善总会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申请与审批
——时间为2011年8月—9月
——项目实施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聋儿的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聋儿(助听器)抢救性康复项目申请审批表》
——市残联组织对申请人进行筛选审核后,送市慈善协会审定。
(三)公示与救助
——市慈善协会、市残联对审批通过的名单及其家庭信息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定点聋儿康复机构签订康复协议,作为项目救助对象。
——定点机构做好向家长进行项目救助内容、救助标准及家长配合等相关事项的告知和培训工作。
(四)项目的实施 ——定点聋儿康复机构为救助对象提供适宜、有效的康复设施,确保康复质量。每天单训不少于30分钟;非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包含家长指导),训练周期一年,确保康复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