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慈善总会公告
2011年第1号
经市“慈善一日捐”活动筹募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市本级2010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所筹募的资金中安排60万元用于开展“六安市‘慈善一日捐’2011‘爱心圆梦大学’贫困大学新生助学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申请条件
资助对象为2011年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城乡困难家庭大学新生。申请者应符合如下条件:
1、户籍在我市并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且为全日制本科(二本以上)的农村或城镇贫困家庭的大学新生;
2、经县(区)民政部门批准纳入城乡低保家庭及其它特殊困难家庭的大学新生;
3、遵纪守法,勤奋诚实,品行优良;
4、在申请本次资助款时,没有获得其它资助。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全市资助300名(其中250名由团市委负责申请初审,50名由市妇联负责申请初审)。资助标准为2000 元/人。
三、申请资助工作流程
1、活动时间为2011年7-8月。由市慈善协会、市民政局牵头,团市委和市妇联负责具体实施。
2、申请者本人接到普通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后,属市直名额指标的,向团市委或妇联提出申请;属各县(区)名额指标的,向申请人所在地县(区)团委或妇联提出申请,申请书需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申请者填写《六安市慈善一日捐 2010“爱心圆梦大学”贫困大学新生助学活动申请资助表》(一式三份,填报《申请表》视为同意表中的信息可以对媒体进行公布)。经所在地县(区)团委或妇联、慈善协会或民政局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报团市委或市妇联初审。
4、团市委和市妇联对各地上报资助对象进行初步审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市慈善协会审定。
5、市慈善协会审定后,向县(区)慈善协会或民政局划拨资助款。资助款由县(区)团委和妇联统一领取后向受助新生发放。市慈善协会、市民政局将与团市委和市妇联适时组织救助金发放仪式。
大学生助学资助名额分配表
市县(区) |
总数(人) |
其中 |
共青团(人) |
妇联(人) |
霍邱 |
55 |
48 |
7 |
寿县 |
44 |
38 |
6 |
金寨 |
39 |
34 |
5 |
舒城 |
30 |
25 |
5 |
霍山 |
25 |
20 |
5 |
金安 |
31 |
25 |
6 |
裕安 |
31 |
25 |
6 |
叶集 |
18 |
15 |
3 |
开发区 |
6 |
5 |
1 |
市直 |
21 |
15 |
6 |
合计 |
300 |
250 |
50 |
2011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