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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慈善协会“慈善一日捐”2011年第1号公告
 
六安市慈善总会      发布时间:2011-07-20 09:58:35    来源:六安市慈善协会    作者:六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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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慈善总会公告

2011年第1

经市“慈善一日捐”活动筹募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市本级2010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所筹募的资金中安排60万元用于开展“六安市‘慈善一日捐’2011‘爱心圆梦大学’贫困大学新生助学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申请条件

  资助对象为2011年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城乡困难家庭大学新生。申请者应符合如下条件:

  1、户籍在我市并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且为全日制本科(二本以上)的农村或城镇贫困家庭的大学新生;

  2、经县(区)民政部门批准纳入城乡低保家庭及其它特殊困难家庭的大学新生;

  3、遵纪守法,勤奋诚实,品行优良;

  4、在申请本次资助款时,没有获得其它资助。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全市资助300名(其中250名由团市委负责申请初审,50名由市妇联负责申请初审)。资助标准为2000 /人。

  三、申请资助工作流程

    1、活动时间为20117-8月。由市慈善协会、市民政局牵头,团市委和市妇联负责具体实施。

2、申请者本人接到普通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后,属市直名额指标的,向团市委或妇联提出申请;属各县(区)名额指标的,向申请人所在地县(区)团委或妇联提出申请,申请书需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申请者填写《六安市慈善一日捐 2010“爱心圆梦大学”贫困大学新生助学活动申请资助表》(一式三份,填报《申请表》视为同意表中的信息可以对媒体进行公布)。经所在地县(区)团委或妇联、慈善协会或民政局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报团市委或市妇联初审。

4、团市委和市妇联对各地上报资助对象进行初步审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市慈善协会审定。

5、市慈善协会审定后,向县(区)慈善协会或民政局划拨资助款。资助款由县(区)团委和妇联统一领取后向受助新生发放。市慈善协会、市民政局将与团市委和市妇联适时组织救助金发放仪式。

大学生助学资助名额分配表

市县(区)

总数(人)

其中

共青团(人)

妇联(人)

霍邱

55

48

7

寿县

44

38

6

金寨

39

34

5

舒城

30

25

5

霍山

25

20

5

金安

31

25

6

裕安

31

25

6

叶集

18

15

3

开发区

6

5

1

市直

21

15

6

合计

300

250

50

                                         201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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