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2009年,我市在市直单位以及金安区、裕安区、叶集试验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了“慈善一日捐”活动。经市“慈善一日捐”活动筹募资金管理领导组研究,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从市本级筹募的资金中安排50万元用于“爱心圆梦大学”行动,资助今年全市城乡贫困大学新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和宗旨
活动名称:六安市“慈善一日捐”2010“爱心圆梦大学”贫困大学新生助学活动。
宗旨:体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贫困大学新生的关怀,通过社会捐赠帮助贫困大学新生顺利跨入大学校门;倡导助人、奉献的社会风尚,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关注、参与慈善事业;通过活动集中展示贫困大学新生在困境中自强不息、励志成才的精神风貌。
二、资助对象与申请条件
资助对象为2010年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城乡贫困家庭大学新生。
申请者应符合如下条件:
1、户籍在我市并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且为全日制本科(二本以上)的农村或城镇贫困家庭的大学新生;
2、经县(区)民政部门批准纳入城乡低保家庭及其它特殊困难家庭的大学新生;
3、遵纪守法,勤奋诚实,品行优良;
4、在申请本次资助款时,没有获得其它资助。
三、资助名额及标准
全市共资助大学新生250名(其中200名由共青团六安市委负责申请初审,50名由市妇联负责申请初审)。资助标准为2000 元/人。
四、活动时间及安排
活动时间为2010年7-8月,由六安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牵头,共青团六安市委和市妇联负责具体实施,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7月10-30日)。通过组织宣传,号召社会各界为贫困大学新生奉献爱心。依托新闻媒体,通过刊播典型事例、公益广告,营造活动氛围。
2、申报审核阶段(8月1-15日)。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向当地团委和妇联提出申请,填写表格,各相关部门按资助工作流程进行逐级审核。
3、集中公示阶段(8月15-20日)。全部申请审核完毕后,在市政府网站等媒体向全社会进行集中公示。
4、资金发放阶段(8月21-25日)。公示后,开始资金发放,相关单位适时举行爱心圆梦大学救助金发放仪式。
五、申请资助工作流程
1、六安市慈善总会、六安市民政局、共青团六安市委、市妇联联合向全市发出资助公告。
2、申请者本人接到普通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后,属市直名额指标的,向团市委提出申请;属各县(区)名额指标的,向申请人所在地县(区)团委或妇联提出申请,申请书需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申请者填写《六安市慈善一日捐 2010“爱心圆梦大学”贫困大学新生助学活动申请资助表》(一式三份,填报《申请表》视为同意表中的信息可以对媒体进行公布)。经所在地县(区)团委或妇联、慈善协会或民政局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报共青团六安市委或市妇联。
4、团市委和市妇联对各地上报资助对象进行初步审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市慈善协会审定。
5、市慈善协会审定后,向县(区)慈善协会或民政局划拨资助款。资助款由县(区)团委和妇联统一领取后向受助新生发放。市慈善协会将分别与团市委和妇联适时组织救助金发放仪式。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认真谋划。解决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顺利上学的问题,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关心教育,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促进教育公平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培养人才、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统一思想,精心谋划,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圆梦大学活动的各项工作。
2、统一行动,抓紧落实。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的工作部署,主动作为,认真落实。同时,要深入发动,积极筹措救助资金,扩大救助范围,力争让党和国家的慈善政策惠及更多贫困大学新生。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选当地最有影响力的媒体,开设活动专栏,并以典型人物专题、捐赠活动报道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新闻宣传活动。要进一步加大慈善事业、“爱心圆梦大学”活动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力度,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让困难学生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