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市本级筹募的“慈善一日捐”资金中安排60万元用于“爱心圆梦大学”行动,资助今年新入学全市城乡贫困大学新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和宗旨
活动名称:六安市“慈善一日捐”2012“爱心圆梦大学”贫困大学新生助学活动。
宗旨:通过活动的开展,充分体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贫困大学新生的关怀,通过社会捐赠帮助贫困大学新生顺利跨入大学校门;在社会中倡导助人、奉献的社会风尚,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关注、参与慈善事业;通过活动集中展示贫困大学新生在困境中自强不息、励志成才的精神风貌。
二、资助对象与申请条件
资助对象为2012年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城乡贫困家庭大学新生。
申请者应符合如下条件:
1、经县区民政部门批准纳入城乡低保家庭及其它特殊困难家庭的大学新生;
2、遵纪守法,勤奋诚实,品行优良;
3、户籍在我市并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且为全日制本科二本以上(含二本)的农村或城镇贫困家庭的大学新生;
4、在申请本次资助款时,没有获得其它资助。
三、资助名额及标准
全市共资助大学新生300名,资助标准为2000 元/人。
四、活动时间及安排
活动时间为2012年7-8月,由县区慈善协会、县区民政局和县区团委共同实施,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7月23-31日)。通过组织宣传,号召社会各界为贫困大学新生奉献爱心。依托新闻媒体,通过刊播典型事例、公益广告,营造活动氛围。
2、申报初核阶段(8月1-10日)。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向当地团委提出申请,填写表格,各相关部门按资助工作流程进行逐级审核。
3、集中公示阶段(8月11-15日)。县区慈善协会(民政局)根据县区团委初核后上报的资助对象名单,在当地网站或媒体上向社会进行集中公示。
4、资金发放阶段(8月16-25日)。公示后,县区慈善协会(民政局)对所报救助对象进行审批并组织资金发放,应举行六安市“慈善一日捐”2012年爱心圆梦大学救助金发放仪式。
五、申请资助工作程序
1、六安市慈善总会在皖西日报发出资助公告。
2、申请者本人接到普通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后,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团委提出申请,并填写《六安市慈善一日捐 2012“爱心圆梦大学”贫困大学新生助学活动申请资助表》(一式三份)。乡镇团委初审后,加盖公章。报县区团委进行审核,再将救助人员名册报县区慈善协会(民政局)审批。填表者视为同意表中的信息可以对媒体进行公布。
3、县区慈善协会(民政局)对初核合格后的救助对象进行集中公示、审批。
4、市慈善协会根据审批的救助对象数额,向县(区)慈善协会或民政局划拨资助款并组织发放。
六、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认真谋划。解决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顺利上学的问题,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关心教育,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促进教育公平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培养人才、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统一思想,精心谋划,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圆梦大学活动的各项工作。
2、精心组织,相互协作。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的工作部署,主动作为,认真落实。同时,要深入发动,认真摸排本地区困难大学生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受助学生的资料搜集,力争让党和国家的慈善政策惠及更多贫困大学新生。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选定当地最有影响力的媒体,开设活动专栏,并以典型人物专题、捐赠活动报道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新闻宣传活动。要进一步加大慈善事业、“爱心圆梦大学”活动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力度,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让困难学生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