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经市“慈善一日捐”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市本级2010年“慈善一日捐”所募资金中安排24万元,用于资助全市城乡低保或贫困家庭聋儿语言康复训练。为保证救助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任务目标
——2011年度为全市城乡40名贫困家庭聋儿开展语言康复训练。
二、资助条件
——年龄不超过6周岁,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的城乡低保或贫困家庭聋儿。
三、资助标准
——康复一个有剩余听力的聋儿约需1.5万元,2011年市慈善协会为每个孩子资助6000元,其余经费由市残联从其它渠道筹集;
——市慈善协会资助款6000元主要用于聘请教师、保育员,制作耳膜、购买电池、康复教材、家长培训、康复评估等项目开支。
四、工作体系
——市残联会同市慈善协会制定项目实施办法,审定项目定点聋儿康复机构;康复训练经费的拨付与使用监管;组织、督导救助对象的康复训练;项目质量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加强项目社会宣传,号召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儿童康复。
——市残联配合市特教中心负责资助对象的康复训练,做好项目档案和数据统计、家长培训和康复对象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五、工作流程
(一)六安市慈善总会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申请与审批
——时间为2011年8月--9月
——项目实施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贫困聋儿的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聋儿(助听器)抢救性康复项目申请审批表》(见附表)。
——市残联组织相关人员对《贫困聋儿(助听器)抢救性康复项目申请审批表》进行严格审核后,报市慈善协会审定。
(三)公示与救助
——市慈善协会、市残联对审批通过的名单及其家庭信息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定点聋儿康复机构签订康复协议,作为项目救助对象。
——定点机构做好向家长进行项目救助内容、救助标准及家长配合等相关事项的告知和培训工作。
(四)项目的实施
——定点聋儿康复机构为救助对象提供适宜、有效的康复设施,确保康复质量。每天单训不少于30分钟;非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包含家长指导),训练周期一年,确保康复质量。
六、经费管理
——根据市慈善协会审定的人数,康复训练经费由市慈善协会一次性拨付至市残联,由市残联按照聋儿康复人数拨付至康复机构。
——贫困聋儿抢救性训练经费严格按照指定用途使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七、评估与验收 由市慈善协会监督市残联和定点机构进行项目评估,内容包括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组织筛查、验配、康复安置及成效、档案和报表、项目宣传、家长知情等方面。 |